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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立案和量刑标准

发布日期:2021-07-14  来源:重庆渝宏律师事务所

合同诈骗罪又分为个人合同诈骗和单位合同诈骗,当然不同的犯罪情形,量刑标准也是不同的,合同诈骗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情形,那么,下面渝宏律师事务所为您详细介绍合同诈骗罪*新立案和量刑标准的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

1、首先,从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情节入手:

根据现行刑法第224条的相关规定,行为人有以下情形,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又达到数额较大的,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2、然后,从涉案的金额入手:

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条连接:*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 

()个人合同诈骗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两个以上情形的,在六个月之内酌情增加刑期: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个人合同诈骗,犯罪数额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犯罪数额4万元,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个人合同诈骗,数额10万元,并具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2)个人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6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单位合同诈骗

1、单位合同诈骗,数额5万元以上不满8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金刑;8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拘役刑;10万元,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33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0万元的,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通过上文为您详细介绍的合同诈骗罪*新立案和量刑标准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合同诈骗金额超过5000就可以立案了,一般来说量刑标准 和诈骗数额是有关的,诈骗数额少的量刑也相对轻一点。当然也跟具体的案情情节有关,如果需要分析案情,需要律师协助的话,欢迎咨询重庆渝宏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