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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律师: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标准版离婚协议书看这里

发布日期:2021-04-13  来源:重庆渝宏离婚律师

婚姻关系破裂而选择协议离婚的,需要起草离婚协议书,如果双方随意书写,极有可能是无效的。那麽,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该如何书写?今日重庆渝宏离婚律师为大家整理了一个模板,供大家参考。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男: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

女: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


男女(姓名)(姓名)双方于××年×日在××民政局(办事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年×月×日,生下一子××。由于当事人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破裂,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现在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在自愿离婚问题上,双方现达成如下协议: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

儿子(女儿)××由女方(男方)抚养,抚养费应按月支付×元,于每月×日前付清,直到其成年为止。(注:如果要求支付到大学毕业为止,则须明确约定,否则不需要为成年支付抚养费,将成年变为大学毕业即可)


只要不影响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男方(女方)可以随时探望由女方抚养的子女。(注:可约定每月x号为探视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调整具体安排)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其各自名下的银行存款归各自所有。(如有房屋、汽车、存款等财产,应详细说明分割情况,有贷款的财产也应详细说明贷款由哪一方承担,用现金补偿另一半时应说明何时付清)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无共同的债权和债务纠纷。以后如果发现,谁经手谁负责,如果是因为对外借款而使男女双方承担责任,则可向对方全额追偿。(注:该条款只能在国内生效,不能对抗债权人,但根据本条款,承担责任后可向对方追偿。如今债权人要证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认定为个人债务,难度很大。


本协议中的财产分割以上一份财产为基础。婚姻中的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不得隐瞒、谎报、转移。如果一方隐瞒、谎报除上述内容外的其他财产,或者在本协议签订前两年内有财产转移、抽逃等行为,另一方发现后,有权获得对方隐瞒、谎报、转移、谎报的全部财产份额,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由于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给女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作为对女方的经济补偿。考虑到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赔偿女方10000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以上男方应付的款项,应于x年x月x日前付清。


如果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


第八条本协议生效后,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签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备案。


男:    女:

年   月   日


注:离婚协议中的具体约定可以履行,不得违反法律。


常见的无效约定如下:


1、离婚后,夫妻一方单独承担共同债务。这样的约定往往由于第三人的反对而无效,*终还是由离婚双方共同承担。


2、处置他人财产。例如,你们离婚协议约定处理的房屋,房屋不登记在你们的名下,而是登记在父母的名下,此时,你们离婚协议无效。


3、你在协议中取消了一方抚养子女的义务。养育孩子是任何父母都应尽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约定来免除。如果这个约定不会伤害到孩子的合法权益,那么对方完全可以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并且愿意这样做。


二、离婚后数年内不得再结婚的规定。


公民有结婚的自由,不受别人的干涉。


三、再婚后不能再生孩子。


生育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一项人身权利,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有生育子女和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不受与他人协商行为的限制。所以离婚协议中有关生育禁令的条款是无效的。